2012小學生繪畫比賽 "從我眼中看瑞士"

-2012-08-31截止-最高獎金16萬元

  活動介紹
為了提升兒童創作力及手繪技巧並加深孩童對瑞士印象,瑞士商務辦事處(簡稱TOSI)邀請居住在台灣的小朋友們一起參加瑞士風景繪畫比賽。

老師或父母親可用圖片(風景圖)說故事方式介紹瑞士,讓孩童們對有"世界公園"之美名的瑞士有初步概念,並藉此拓展小學生國際觀。

- 資格
• 需居住在台灣
• 於2000-2005年之間出生(民國89-94年)
• 作品須由參賽者獨立完成
• 每位參賽者限提交一件作品
• 本活動免費,歡迎國小符合資格小朋友參加
• 沒去過瑞士也歡迎參加

- 作品繳交時間
• 2012年3月15日開始至2012年8月31日截止

- 主題: 從我眼中看瑞士 (與瑞士景色相關題目)
• 詳細作品名稱由參賽者自行決定

- 作畫材料/規格
• 標準八開圖畫紙39.5 x 27.5 cm,橫直不拘(請自行準備)
• 粉彩筆、水彩筆、彩色筆或鉛筆

- 參加辦法
• 作品須在2012年8月31日以前寄到瑞士商務辦事處,作品背後註明以下內容:
• 參賽者姓名、年齡 (出生年)、家長姓名、電話、地址/E-Mail
• 信封外部請註明”瑞士繪畫比賽”
• 作品提交時請務必自行做好防護,主辦單位不承擔運送相關責任

- 評審委員
• 由瑞士商務辦事處成立評審委員會選出得獎畫作
• 比賽分一、二兩組:
1. 參賽者2000-2002年間出生為第一組
2. 參賽者2003-2005年間出生為第二組

-獎品分為兩組:
-第一組-
* 瑞士旅遊- 包含台北-蘇黎世來回機票2張; 8日瑞士國鐵券兩張(商務艙); 一星期萊辛住宿(含吃住)/琉森住宿(2晚)/皮拉圖斯山住宿(一晚;含覽車) (價值約NT$ 160,000.-; 由瑞士國際航空/飛瑞旅行社/琉森旅遊局/皮拉圖斯鐵路/瑞士萊辛美國學校提供)
* 兩星期布里蒙國際學校暑期課程
(價值NT$110,000.-; 由瑞士布里蒙國際寄宿學校提供。不含瑞士往返旅費與其他額外費用)
* 一星期含早餐瑞士林克住宿
(價值約NT$ 56,000.-; 由SHML瑞士林克飯店與餐飲管理大學提供。不含瑞士往返旅費與其他額外費用)
* 腳踏車 (價值約NT$30,000.-; 由DT Swiss提供)
* 精美手錶共八只 (總價值NT$15,650.-;由斯沃琪瑞表提供)
* 現金 (總 金額NT$100,000.-; 由遠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/伯納餐飲有限公司/Credit Suisse AG 瑞信/艾格峰外國法事務律師事務所/Kuoni Travel Ltd/台灣諾華股份有限公司/台灣雀巢股份有限公司/瑞士銀行台北分行/蘇黎世產物保險公司)

-第二組-
* 一星期瑞士萊辛美國學校夏令營
(價值NT$60,000.- ; 由萊辛美國學校提供。
不含瑞士往返旅費與其他額外費用)
* 腳踏車 (價值約NT$30,000.-;由DT Swiss提供)
* 精美手錶共七只 (總價值NT$12,150.-;由斯沃琪瑞表提供)
 * 現金獎 (總 金額NT$100,000.-; 由遠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/伯納餐飲有限公司/Credit Suisse AG 瑞信/ 艾格峰外國法事務律師事務所/Kuoni Travel Ltd/台灣諾華股份有限公司/台灣雀巢股份有限公司/瑞士銀行台北分行/蘇黎世產物保險公司)

特別獎: 創意獎
參賽前請閱讀以下內容
任何作品經由複製、描繪、非參賽者本人…等方式完成皆喪失比賽資格。參賽畫作入選與否均不予退回。主辦單位擁有重製、改作、印製及公開展示等權利(非商業性)。以上由瑞士商務辦事處謹慎考量作出之決議,不得有異議。

如有其他疑問請洽:
Trade Office of Swiss Industries (TOSI)
瑞士商務辦事處
31F, 333 Keelung Road, Sec. 1, Taipei
Phone: 02 2720 1001 Fax: 02 2757 6984
Email: tosi@swiss.org.tw website: www.swiss.org.tw
聯絡人
Rita Lai, 專案負責人; ritalai@swiss.org.tw
附件:http://www.swiss.org.tw/chinese/about/actitive.htm


2012第八屆童年紀事兩岸兒童繪畫比賽

•繪畫主題感動每一刻

•收件時間即日起至6月10日(日)為止

•參賽組別
◦第一類、繪畫
◦第二類、水墨
◦每一類別,分別分四組評選:
【一】幼稚園組<包含未達幼稚園年齡之幼童>
【二】低年級組<一、二年級>
【三】中年級組<三、四年級>
【四】高年級組<五、六年級>
•作品規格
1.初賽徵件請一律使用四開圖畫紙(約54cmx39cm),並請針對繪畫主題作畫。
2.作畫工具可以使用素描、水彩、彩色筆、蠟筆、油畫、水墨、麥克筆等;拼貼可,但高度不得高於5mm。不可以用電腦繪圖,也不用裱褙或裱框。
3.每一人可同時報名一般創作及水墨創作;每一類別,限投一件作品。不得重複投稿,並請於活動網站上下載空白報名表,完整填寫後,貼妥於畫作背面右下角。(無貼報名表或漏填聯絡資訊作品,則視為自動棄權)
•賽事流程&規則
1.童年紀事共分為初賽徵件、初賽評審、決賽寫生、決賽評審、頒獎典禮,五個流程。
2.我們將從初賽作品中,從各組中選出18名優秀作品,晉級決賽現場寫生,並由決賽參賽作品中,選出金、銀、銅牌共三名,其餘15名則為佳作。
3.決賽寫生將於七至八月暑假時舉辦,活動內容將於初賽評審後公佈,並另行通知晉級者參與。(出席決賽現場寫生活動者為佳作,並可爭取金銀銅牌,若不克出席決賽者,則為入選,並由各組備取替補)
4.頒獎典禮將於十月至十二月於台北舉行,活動詳情將於兩周前公布並邀請優勝者出席領獎。
•決賽優勝獎項
1.金牌獎:SOGO禮券8,000元、獎狀乙紙、紀念畫冊乙本(每組一名)
2.銀牌獎:SOGO禮券5,000元、獎狀乙紙、紀念畫冊乙本(每組一名)
3.銅牌獎:SOGO禮券3,000元、獎狀乙紙、紀念畫冊乙本(每組一名)
4.佳 作:SOGO禮券1,000元、獎狀乙紙、紀念畫冊乙本(每組十五名)
•初賽繪畫獎項
1.入 選:獎狀乙紙、紀念畫冊乙本(每組三十名,由初賽作品選出)
•水墨獎項:
1.特優:SOGO禮券5,000元、獎狀乙張、畫冊乙本〈每組一名〉
2.優選:SOGO禮券2,000元、獎狀乙張、畫冊乙本〈每組三名〉
•特別獎項:
◦評審團特別獎:SOGO禮券5,000元、獎狀乙張、畫冊乙本,每組一名。(評審團特別獎得主同一件作品若同時獲其他獎項,將不重複頒發獎金,以單項最高獎金頒發)

◦SOGO 25週年感動照片徵選:評選出全家人在SOGO的感動照片,圖文最佳詮釋者25名,每名SOGO禮券1,000元。

•團體獎項:
◦熱心獎:初賽繳件最多單位,擇前五名,第一名(一等熱心獎)SOGO禮券5,000元;其餘四名,每名SOGO禮券2,000元;每名獎狀乙張。

◦美育貢獻獎:優勝作品最多的單位(入選以上),擇一名,SOGO禮券5,000元和獎狀乙張。
(團體獎項之計算,以報名表上填寫之單位名稱為準,如為集體交件之單位,請注意名稱統一,並於收齊後一併交件)
•優勝獎勵:
◦佳作(初賽晉級學童)或入選以上優勝學童,有機會獲補助、搶先報名「優勝學童繪本集體創作營」,成果將發表、印製成冊,於兩岸發送。
◦佳作以上優勝作品,將於紀念畫冊中展示。
•收件辦法
直接郵寄
10688北市敦化南路一段246號6樓 童年紀事小組 收 (以郵戳日期為準)
現場交件
台北忠孝館 北市忠孝東路四段45號1F服務台 (02)2776-5555#1500
台北復興館 北市忠孝東路三段300號B2服務台 (02)2776-5555#3500
台北天母店 北市中山北路六段77號1F服務台 (02)2834–5000#5500
中壢店 中壢市元化路357號1F服務台 (03)422-7000#3500
新竹店 竹市民族路2號1F服務台 (03)522-7000#5500
新竹BigCity店 竹市中央路239號 0800-212-002
高雄店 雄市三多三路217號1F服務台 (07)338-1000#7500

•現場交件贈品注意事項
1.活動期限內至太平洋SOGO百貨現場交件,即可獲得童年紀事精美明信片組。
2.一件作品可兌換一件贈品,作品規格必須符合參賽規定,並於後面貼妥完整報名表。
3.每一交件處之贈品數量,數量有限,兌完為止,不另行補發。
•參賽注意事項
1.每一參賽者可同時報名一般創作及水墨創作;每一類別,限投一件作品,並請勾選參加組別,不可重複繳交,得獎作品如經發現重複交件,則取消得獎資格,並需繳回所得獎金。
2.請參賽者自活動網站下載報名表,填妥後貼於畫作背面右下角,報名表需填寫完整,聯絡人姓名、聯絡電話及連絡地址請務必填寫清楚及正確,以免影響得獎權益及相關活動通知。
3.所有參賽作品均不退件,如需保存紀念,請自行拍照或掃描留存。
4.畫作經主辦單位收件後,即視同認可主辦單位享有其參賽作品之使用權,可將其作品內容,使用於宣傳、美工製作、印刷、出版等非營利目的用途。
5.主辦單位保有修正活動內容、日期之相關權利。



2012(夏季)雄獅新藝獎繪畫比賽-2012-07-31截止-

最高獎金5千元(禮券)

 徵畫日期:夏季:每年的2月1日起至7月31日止
 
得獎公告日期:9月中旬將公告於雄獅網站及圖書文具雜誌

活動組別:
 (1) 幼稚園組
 (2) 國小低年級組(一、二、三年級)
 (3) 國小高年級組(四、五、六年級)
 (4) 國、高中(職)與大學組
(收件數量尚少試辦中,評審條件會依年齡創意畫材等因素評審)

徵畫形式:
 主題:不限,可依組別挑選合適的繪材進行創作。
 畫材:歡迎使用雄獅產品進行創作。
 作品規格:以八開、四開畫紙為限。

參賽辦法:
 請於作品背面左下角貼上雄獅美術參加證(不可影印),於當季截止日前郵寄至
 220新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86號 雄獅文具美術服務部 收。

獎勵:
 幼稚園組 / 國小低年級組 / 國小高年級組 / 國、高中(職)與大學組
  金獎(每組1名):禮券5,000元,獎狀乙只
  銀獎(每組1名):禮券3,000元,獎狀乙只
  銅獎(每組1名):禮券2,000元,獎狀乙只
  佳作(每組10名):雄獅系列產品乙盒,獎狀乙只
  入選(每組50名):獎狀乙只

注意事項:
 1.有下列情形者,將取消資格及獎金:
   (1)抄襲他人之作品或作品由他人代筆者
   (2)曾在公開競賽獲得獎、發表展覽過之作品。
 2.參賽作品均不退件,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,出版、公開展示、產品宣傳、
應用、 重製、 改作與編輯等權利;凡參加者均視為遵守本簡章之各項規定。
 3.主辦單位擁有保留修改之權利,修改訊息將於本網站上公佈,不另行通知。

作品發表:
 請看本網站或圖書文具雜誌(04-3595656轉雜誌社)




利百代之星繪畫比賽春季賽

主辦單位:利百代國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

參賽對象:幼稚園及國小學童,有興趣者皆可參賽

參賽組別 :A組:幼稚園 B組:小學1~3年級 C組:小學4~6年級

繪畫主題:

1. A組:請下載小天使圖稿作畫
2. B、C組:自由創作(限「八開」圖畫紙26x38cm)

參賽規則

1. 表現媒材不限(蠟筆、粉蠟筆、色鉛筆、水彩、彩色筆…綜合應用皆可)

2. 完成作品後,接著下載報名表並完整填寫,將報名表黏貼於畫作背面右下角。

參賽辦法

注意!資料務必填寫正確,得獎獎品寄送將依照您填寫資料寄出。

【個人申請參賽】

於畫紙上完成作品後,將下載報名表資料完整填妥,並黏貼於畫作背面右下角。
再下載報名封面,填寫完後黏貼於大信封上,或直接於信封上寫下寄送地址,將畫作郵寄至新店郵局 第10027號信箱「利百代之星」收,即完成個人申請參賽程序。
利百代專人收件後,將審核報名資格及實際報名作品,並以電話或E-mail通知收件成功。

【團體申請參賽】

於圖畫紙上完成作品,接著下載報名表完整填寫後,黏貼於畫作背面右下角。
各班老師、家長或團體負責人集體收件後,下載報名封面,將資料完整填寫後黏貼於大信封上,將所有畫作統一郵寄至新店郵局 第10027號信箱「利百代之星」收,即完成申請參賽程序。
利百代專人收件後,將審核報名資格與團體實際報名作品份數,並以電話或E-mail通知收件成功。

徵畫期間 2012年3月23日至5月23日止(郵戳為憑)徵選方式 由利百代專人收件並召集專任美術老師或專業畫家進行遴選。

獎勵辦法:

(一)活動獎勵

團體參賽獎在符合資格的團體參賽者中,以隨機抽獎方式抽出10組,依照團體報名繳交的作品件數(需滿10件即可參加抽獎),每人獎勵1207-OP可愛家族抗菌粉蠟筆12色1盒 。

個人參賽獎在在個人參賽者中,以隨機抽獎方式抽出10名,每人獎勵1207-OP可愛家族抗菌粉蠟筆12色1盒。

參賽全勤獎為鼓勵持續作畫、勇於參賽的小朋友,凡參與過5次以上(含本次參賽)的參賽者,請於報名表勾選表明,經核對確認,每人可獲得驚喜好禮一份。

(二)評選獎勵

特優獎-每組各選出二名(共6名):

分別獲頒獎狀乙紙、獎助學金二千元整、CC-075抗菌三角色鉛筆36色1盒、W-002可愛家族彩色筆24色1盒、2405-OP可愛家族抗菌粉蠟筆24色、CB-102-B小天使鉛筆1打、小天使公仔一對、可愛家族環保袋1個。

佳作獎-每組各選出四名(共12名):分別獲頒獎狀乙紙、獎助學金一千元整、CC-074抗菌三角色鉛筆24色1盒、 1201-OPR小天使抗菌旋轉粉蠟筆12色1盒、CB-102-B小天使鉛筆1打、可愛家族環保袋1個 。

入選獎-每組各選出十名(共30名):分別獲頒獎狀乙紙、CC-085 小天使旋轉色鉛筆12色1盒、2005-OP抗菌粉蠟筆20色1盒、CB-102-B小天使鉛筆1打。

特優指導獎-特優獎的指導老師(共6名):分別獲頒AC-01壓克力顏料12色1盒、CB-8800專家用繪圖鉛筆1盒、CB-102小天使鉛筆1打、可愛家族環保袋1個、小天使公仔1對、利百代專書1本。

成績公布

2012年6月上旬公布於本站活動頁(這裡)與利百代國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的企業網站上(這裡) www.liberty.com.tw

特別聲明
1. 所有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,參賽作品之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。
2. 主辦單位有權將參賽作品,運用於印刷、宣傳品等設計素材用途,並也有重製、改作、編輯、出版、公開展示和口述等權利。
3. 所有參賽作品應親自創作,不得抄襲或請他人代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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